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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第二中学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实际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教师的考核、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工作调动、培训、奖惩等都有重要意义。为了做好我校教师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归纳和整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师业务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1.教师基本情况材料(含个人简历及业务自传)。
2. 职称评聘及晋升情况记录。
3. 校内外进修、学习和县、市、省或国家学术活动的情况记录。
4. 教学计划和相应的教学情况(包括课堂教学、指导实习、指导课程设计等)的记录。
5. 参加教改、科研情况记录。
6. 每学期业务考核记录(含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业务小结 、考核结论等)。
7. 论文、专著、教材、讲义、资料汇编题目等,以及专家对上述的正式评价等。
8. 校级以上教学、科研等奖励。
二、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
1.学校指定专人,于每学年初,组织新到岗的专任教师填写《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师业务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对教师提供的各类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培训结业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教学科研奖励或成果证书等)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认真核对,签署“和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校公章,为教师建立业务档案。
2.教师业务档案,一式一份,教务处存档。档案中的主要信息输入电子计算机。
三、教师业务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归档
1.每学期结束后,教师主动提供有关的教学、科研和其他活动的情况。归档材料一般应是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手稿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将用圆珠笔和铅笔书写的材料归入档案。
2.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搜集、整理和上报归档工作。
3.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汇总、整理并组织鉴定。整理和鉴定之后统一归案,统一存放,统一管理。凡经鉴定的教师业务中所记载的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
4.教师业务档案要力求准确、系统和完整,签署手续齐全。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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